各单位:
现将省公务员局、省质监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吉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备申报条件的高校可进行申报。如有意向申报的高校,推荐单位为省教育厅,并需提前三日携带校科研管理部门出具的用章申请到吉林省教育厅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详情见附件。
附件:
关于展开第四届“吉林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pdf
上一条:关于申报 2019 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全国老龄办2018年度老龄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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